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通用6篇
2024-09-18 作者:宝盈bbin直营平台 阅读量:

  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资产\工程款(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工”科目。

  会计是一个中文单词,发音为Kuàijì会计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指会计工作,另一个是指会计人员。会计工作是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和财务报表进行核对,进行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特殊方法计算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会计、物业管理、出纳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入法,按成本投入占概算成本推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金额)的账务处理:

  特别提醒:企业应转让商品收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合同或者预期取得合同所发生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具体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如,与组织和管理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补充】“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4.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该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支付了合同对价的,企业应该按收到的款项进行账务处理:

  (一)“合同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应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企业仅承担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企业除承担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

  2、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之前或者在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的账务处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

  因此,与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相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款项仅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合同资产的减值的计量、列报和披露应当按照相关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与合同资产有关的减值准备,可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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